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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提出离职,公司要求因合同期未满的赔偿问题

提出离职,公司要求因合同期未满的赔偿问题 我2010年9月进的公司,签的劳动合同,合同上写了要工作3年,未满的话,第一年走陪6000,第二年走赔4000,第三年走赔2000,我现在想离职,公司要求我赔偿4000,我觉得当初这样的赔偿协议就根本不合法,我可以不用赔钱吗?如果有纠纷的话我该要去什么部门反应情况呢,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iverso……(江苏-无锡)
提问时间:2012-02-19 12:42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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