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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警察是否违法及赔偿

询问警察是否违法及赔偿 您好,咨询个问题:我今年1月在小诊所收购了不到5公斤输液管(临床注射用的废旧医疗垃圾),在回家途中被两个人截获,带到派出所(后经证实,这两个人为派出所雇佣的社会闲散人员),派出所的副所长李某会同这两个社会人员对我进行了审讯、恐吓,说他们可以对收购贩卖医疗垃圾行为执法(后经打听,这个事是卫生、环保部门职权范围的事),我这个事能判3年等等,并拘禁我将近4个小时。后来我被迫拿出25000元才出来(没开具任何收据)。在派出所里我被搜身损失了8600元,还有些给说情人、别的警察好处费就不列举了。
后来,我把这件事反映到当地纪检部门,当地纪检部门介入后,令当事警官返还我25000元所谓的罚款,最终结果认定为“警察处理时程序性错误”。。。,并把案件移交给该派出所的上级公安分局,我后来又找了他们分局的领导,他们领导也说是程序性错误,正在处理等等。。。,一直到现在也没给处理结果。后来那个当事警察怕我紧咬这个事不放,托人找我想拿10万私了。
我现在想问:1.这个警察及两个社会闲散人员是否构成犯罪?具体罪名应该是什么?
            2.我下一步应该通过哪些部门申诉?
            3.我贩卖医疗垃圾构成违法吗?构成的话,应接受什么样的处罚?
            4.如果当事警察想私了并赔偿我,我应该通过怎样的方式、方法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不构成违法呢?可接受的金额应该是多少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dfzyx……(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02-22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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