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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公司下列行为是否违法,我可否得到赔偿

公司下列行为是否违法,我可否得到赔偿 我于2007年到一家公司,但一直到2011。10均未有书面劳动合同(因为我跟老板是朋友),其它同事也没有,现在我和老板有了矛盾,并于2011。9。20日至今未到公司上班,公司以旷天把我除名,让我签字,我未签,请问我可以主张公司未签定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赔偿吗,可以主张哪年至哪年的,另这样的除名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怪怪妈(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1-10-10 14:2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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