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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派出所已经转到法院

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派出所已经转到法院 我是甘肃天水人,我一亲戚在回家的路上,背上由于背着取暖的材,让人拿啤酒瓶打倒并昏迷,村里人拨打110拉入医院,经医院检查鼻梁骨折,右裸骨骨折,眼地出血,住院一个月后出院,派出所做了法医鉴定属轻伤害,够成刑事案件,现已转入法院,受伤的人和打人的人均已60多岁老太太了请问是否要请葎师,该陪偿多少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董伍堂(甘肃)
提问时间:2012-02-15 10:42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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