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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贷款合同违法吗

信用社贷款合同违法吗 我于2011年9月份买了房子,当时开发商说只和我们当地农村信用社合作,由于不懂相关规定,我就按开发商要求向农村提出贷款申请,当时售楼部的人只说了利率多少,大概算了一下月供等.信用社人员在售楼部直接办理业务,当时要求必须要交保险和办公证才能办理货款,这之前连贷款合同都不给看,也没有对相关条款给我告知.办理公证的时候把空白合同给了,公证处和信用社都是批量办公,只是让我签字,当时合同后的附加条款都为空白.办理后我认为合同该有我一份,信用社工作人员告知没有我的合同.后来货款批下来了,才给了一张纸写明贷款总额和月还款数.后来我发现月供比国家规定利率要还得多,去信用社才告知在基础利率上浮30%(至此也没有看过合同上到底约定多少,因为当时后面是空白的),我看了别人在信用社合同才发现,附加条款上约定了上浮利率,但是我签字时确定为空白,公证处人员也这是信用社后来做上的,但是其他人的都是这样办理的.
    我特意去售楼部悄悄看了别人办理贷款合同,果然也是只让在空白合同上签字.是不是就是利用我们这些不懂,钻这个空子呢.
    因为不懂法律程序,而且觉得对公证处和信用社应该是按规定办理的,所以贷款现在已经生效而且公证了.而且现在合同上该是完整的合同了,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暗雪无香(河南)
提问时间:2012-02-14 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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