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请问我在信用社担保的第二年贷款合同还有没有法律效力?
请问我在信用社担保的第二年贷款合同还有没有法律效力? 2008年10月我与其他3人在信用社为他人担保贷款,担保信用期限两年{信用社规定:到第一年到期的时候债务人只要还本付息后,所有担保人不需要到场签字,原债务人就能原额贷出} 可第一年到期时4个担保人中有2人因其他经济问题跑了,于是该社信贷员在未通知余下担保人的情况下,又另找一人加入为原债务人续保贷款。现两年贷款期限已到,原债务人也因非法集资放高利贷被公安局刑事拘留在拘留所,该社信贷员就要我们担保人还款付息,现担保人只剩我和信贷员另找的那一人。请问第二年信贷员在未通知原担保人的情况下有权另找他人为原债务人担保贷款吗?另找他人续保贷款的第二年担保贷款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急盼您们给予答复,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mm5597(江苏-徐州)
提问时间:2010-10-14 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