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庭审过程中的发表针对对方的不实言论是否构成名誉侵权?
庭审过程中的发表针对对方的不实言论是否构成名誉侵权? 接触2个离婚案件,均为公开审理,有旁听人员,对庭审中原被告发表的言论,法官认定表述不一。
庭审1:原告指责被告有家暴行为(证据不充分,有被告辱骂原告的录音,被告对此证据不认可,没有实际肢体接触),法官警告原告不要发表诽谤言论,损害他人名誉权;
庭审2:被告指责原告虐待,遗弃,家暴,不正当男女关系(没有提供证据),原告向法官提出质疑,法官认定为被告为正常描述。
庭审过程中发表不实言论(毫无证据)到底是否构成名誉侵权?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陈震(北京)
提问时间:2016-08-22 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