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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对方名誉侵权是否成立,是否过了时效?

对方名誉侵权是否成立,是否过了时效? A与B之间因感情问题存在很大矛盾。
2年多以前,A被警员莫名其妙的找到派出所做询问,之后又多次遭到B亲属的辱骂。1年前,A发现B曾经向有关部门提交和检举其殴打他人致他人轻微伤的材料(所述情况是虚假的,是对A的诽谤)。
现A拿到了这份材料的复印件,并有2年前警员质问A和B亲属辱骂A的部分录音(自家监控留存),请问现在A起诉B名誉侵权是否过了时效?
2年前警员和亲属的录音是否可以认定为B诽谤A造成影响的证据?是否能够成为B侵权成立的要件?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陈震(北京)
提问时间:2016-07-29 0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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