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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律师看看这份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吗?

请律师看看这份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吗?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现甲方将座落于…………的房屋出租给乙方,所出租房屋其权证号为  /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以下合同:
1、 租赁时间从2011年7月30日至2012年7月30日止,房租每月1250元,支付方式为按季度支付叁仟柒佰伍拾元,押金为1000元。
2、 乙方在所租房内不得从事非法活动,不得擅自损坏房屋结构,屋内设施,如有毁损,则按实际情况给予赔偿。
3、 乙方在租房后如中途放弃,房租、押金一般不退,特殊原因双方另议。
4、 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让和交换房屋,如有要求应与甲方协商。
5、 所租房屋产生的水、电、煤气、电话费、有线费、管理、卫生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余由/承担。
6、 在此合同签订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7、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退还押金及剩余的租金。
(1)、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被国家依法提前收回的。
(2)、该房屋毁损、意外灾害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3)、甲方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理的。
(4)、政府旧城改造拆迁。
8、备注:(房内家电家俱):长虹21寸彩电1台,TCL双缸洗衣机1台,万喜8升热水器1台,电冰箱1台,1.5米双人床1张,1.2米单人床1张,衣柜1组,单人木沙发2张,长木沙发1张,茶几2个,饭桌1个,电视机柜1个,有线机顶盒1个,汽灶1个,空调1台
9、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2011年7月30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ylkcy(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2-02-13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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