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发布问题
法律法规
法律知识
全部咨询
民事
作为证据的医药费发票,原告可以从法院拿走吗?
作为证据的医药费发票,原告可以从法院拿走吗? 我已经按判决书上的钱赔偿原告了,现在牵涉到我方有交通保险赔偿。我去法院取原告医药费发票复印件时,原件已经被原告取走,只有复印件和原告的签名在档案里。原告取走发票原件合理吗?法官和原告好像有猫腻。我可不可以向法院提出我要原件的复印件。
问题状态:
已关闭
提问人:fZO587()
提问时间:2012-02-13 09:44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和原告达成还款协议做了还款协议书且原告签字了,可以拿去法院作为终止强制执行吗?解除强制执行要不要费用
5个回复
法院判的15年刑3万元医药费,可15年过去了他也刑满了我们可以要钱了吗
1个回复
网上汇款的发票可以作为证据吗
1个回复
复印件可以作为证据去法院立案起诉吗?
5个回复
肇事者不愿继续承担医药费,没有事故认定书,本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吗?
2个回复
是否可以作为证据,被法院采纳.
4个回复
法院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判我陪对方医药费.
1个回复
网络QQ手机上QQ是否可以作为法庭上的证据
4个回复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