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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法院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判我陪对方医药费.

法院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判我陪对方医药费. 一年前我和邻居发生争吵.对方把我告到法院,说我打伤对方.要求我赔偿医药费和误工费,法院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只有对方口述说我打对方了,还有我哥在派出所的笔录中提到对方要挠我,我躲挡了.就判我赔尝对方.我不服想上诉,我可不可以从新要求我哥出庭作证.事实是对方没挠我,我也没和对方有身体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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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xkszw1……(黑龙江-黑河)
提问时间:2012-02-09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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