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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能否“问”别人自己丢了的东西

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能否“问”别人自己丢了的东西 我妈在给别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过程中,主人说自己价值4万块钱的手表丢了。据主人声称当时就只有女主人,女主人的女儿,清洁工以及我妈总共4个人。女主人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态度比较恶劣的问我妈有没有看到她丢的表。我妈说自己没有看到过,问她是不是放别的地方了。女主人强调没有放错地方,而且强调当时就只有她们四个人在房间里,而且说明清洁工长期都在她们家里干活不可能是清洁工拿的。我妈认为主人的意思就是怀疑我妈,所以报警。但是最终警方没有给出处理意见,不了了之了。我想了解,主人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能否这样怀疑?我妈气得生病,我们能否进行正常的维权?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xjjune……(浙江-温州)
提问时间:2011-03-06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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