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工伤赔偿

工伤后,是否一定要作工伤认定?

工伤后,是否一定要作工伤认定?   我爱人在上班期间脚受伤,开始医院开10天假,后来单位催促其上班,于是在没有征求医院意见情况下,去上了4天班。  在这期间,脚疼痛难忍,无法工作。征求部门领导意见后,又去医院继续治疗,并开14天假。后单位催促其上班,并不认定后面的工伤假。理由是其中途曾上班。拟作为一般病假处理。  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dl0123e0a(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0-01-23 11:1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