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社会保险可以得到补偿吗?
社会保险可以得到补偿吗? 你好,我在2009年10到2011年12月,一直在同一家用人单位工作,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在2011年年初的时候老板宣布在本年度会给公司员工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并要求原先自己在缴纳的养老保险转到公司名下,我的户口不在本县的,要求转过来,但我去原社保中心办理手续的时候,对方告知可以暂时不转,在公司所在县重新开户就可以的。直到2011年12月份公司开始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时,公司突然反悔不在帮我交了,一气之下我也辞职了,并在本年社会养老保险的最后期限内自己缴纳了养老保险了。像这样的情况,可以向原用人单位提前补偿的吗?麻烦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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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VWZ8323()
提问时间:2012-02-12 0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