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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未签订劳动合同,只有就业协议书~从学校辞职,被索要赔偿,这合理么?

还未签订劳动合同,只有就业协议书~从学校辞职,被索要赔偿,这合理么? 工作的时候,跟一所中学签订了就业协议书。
工作了三个月之后,觉得这个职业我不是很喜欢,于是向学校提出辞职。
这时候学校跟新老师签劳动合同,我没签。
提交了辞职报告后的两个月之后,学校依然没有答复是否同意我辞职,说除非我赔偿1W块钱。(当时就业协议书上面写的是2000)
恰逢寒假,过完寒假我就没有继续去学校上班。

过了半年后,联系到学校人事老师,还送了礼物,才说服当时老师提交我的辞职报告给教育局,帮我办理迁出户口档案等手续。

结果由于学校方面延误,拖过了准迁证的有效期,没有办理成功。

过了一年多,直到今年,我需要用到户籍证明去找学校,学校方面不给提供,除非我补偿几年来学校给我交出的各种保险,理由是,他们一直在交。

请问这样做合法么?
我还没还有签合同,就业协议书有这样的效果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upil(天津-河东区)
提问时间:2010-01-21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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