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权益
开发商以银行不放款为由要求我换银行
开发商以银行不放款为由要求我换银行 我是2011年8月定的房,当时开盘时开发商未和银行联系好贷款问题,所以9月初交的首付款9月底才签的银行贷款合同,当时合同是按照基准利率签的,但到现在银行还未放款。开发商说银行一直没给出过合理的解释所以建议我换银行,可换银行的话要按照1.1的利率签,这样一来每年就要多交一个月的房贷,我想了解下这种情况有什么解决办法没,银行这种签了合同不放款的行为在银监会那里是否会得到处理,如果按照1.1的利率签合同那利率上调或下调都是在1.1的基础上调整,下调的话是不是会下调至1.1就不再下调?另目前房子已经在房管局备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沉名(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2-02-09 1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