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结束,我是2003年进的公司但没交社保,到2008年才开始缴纳的,公司是从交社保开始算补偿金前面
劳动法规定,企业未与劳动者签订备案劳动合同的,自2008年起需支付双倍劳动报酬,补交社保金。你的问题,只能追索2008年以后的权益。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文本应当发给职工,你的老板不把劳动合同发还给你是违法的,但不等于劳动合同无效。 所以你不能获得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