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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班工资的问题
关于加班工资的问题 尊敬的各位律师: 我在成都一家建筑设计公司工作,在与公司的劳动合里写的是每周工作40小时,如工作需要加班,原则上安排员工换休,我的月工资是8000,去年加班时间近400小时,去年单位只发给我7000的加班费,远远低于国家规定数目。 我想问的是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按国家要求补偿我加班费,并且以公司不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为由提出辞职,如果可以,是不是不用提前30天而直接离职.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ch685()
提问时间:2012-02-07 1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