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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公司强制员工放长假三个月后再强制放假一个月是否合法?

公司强制员工放长假三个月后再强制放假一个月是否合法? 公司因效益不好,需要将部份员工放长假三个月从2011年11月开始放假,是按劳动法支付工资,2012年2月1日开始上班公司又临时强制再放假一个月,请问这样是否合法?且我们的劳动合同是2012年2月29日到期,我们担心公司会按照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税后总收入除以12得到一个月平均工资,再乘以工龄系数赔偿。这对我们十分不利,我们都是在此公司干了10年以上的员工,岂不是损失很大?
如公司不想赔偿利用劳动法继续强制给我们放长假每月只支付最低保障工资1500元X80%=1200元,试图逼迫我们离厂重新找工作。因为每个月1200元的收入对于有家庭的员工难以生存。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i_lin(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2-02-02 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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