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赔偿金,劳动纠纷
赔偿金,劳动纠纷 你好,向你询问以下劳动纠纷
事情要描述一下,有点复杂:
合同上面是确保税前1800的工资,包括国家规定的津贴和补贴.
岗位:成形 就是车间内注塑
基本工资:1100 月奖200 岗位津贴500 合同里有:月奖是根据员工个人表现及公司运营状况决定(合同里面比较模糊,打的都是擦边球)
因为张请病假6天,公司直接扣除员工月奖100元,事先没有通知张,张拿到工资单以后找相关人员解释一连四天都没有得到回应.回家翻开签定的合同,岗位津贴由原来的500变为300,如果换岗位是需要公司和员工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员工张同意后换岗,合同变更.然而合同从2009.3月开始岗位津贴一直为300了.本来张觉得没什么,但是公司这样对待员工,让人比较气愤,一气之下,没有听从他们的指示做他们指定的工作,在成形部门做最基本的成形方面的工作.
然后公司拿员工张没有办法,先是找张多次谈话,张也表明立场,是想好好工作的,但是具体岗位和具体工作内容需要大家重新协商,然公司一直不协商,当然工会在公司肯定是不起什么作用的,连个沟通和协商都没有.张收到律师函,律师函中内容还说要是闹到解除合同,可能没有公司再敢聘请张的地步.后来公司于2010.0105发出对张的警告,说是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张马上提出撤消警告的申请,然后到地区劳动争议地方申请做协调,要求:如果换岗,希望修正合同并且对发生的事情进行了描述,地区劳动争议后来和公司工会主席协调后,通知张,公司工会主席基本认同张所描述的,要求张和公司先自行做协调,张见公司没有找他,就找公司相关人员如何解决,没有得到回复,只得到如果要去仲裁那就去仲裁.
张于2010.1.11日提出撤消警告处分的申请,公司与2010.1.11日马上贴出张继续警告处分的通知,内容是责成张在2天内马上回到岗位工作,不然继续处分直到解除合同,是张马上找到地区工会负责人来调解,2010.1.13地区工会负责人明确员工和公司有劳动纠纷不可以再继续贴警告处分等处理方式关于公司方面他会对公司进行调解并保证不会有什么,就是阻止公司继续这样的行为,另外告诉张2010.1.14请公休去相关劳动部门咨询,并要求张暂时回到公司要求的岗位工作,张也明确表示暂时可以回岗位工作,.然而2010.1.15早上张早上问生产部长工作内容时,公司贴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说是一意孤行,严重影响生产运营状况,根据就业规则,严肃公司规章制度与张解除劳动合同.人员询问解除后赔偿金问题,说是没有的,算开除.
现在想咨询的问题:
1.劳动仲裁,是否可以赔偿到违约金 7年*工资/月??
2.合同上1100 200 500
实际工资单:1100 200 300 从2009.03开始至尽9个月 200*9的差额是否可以让公司补还??
还有张是三班制的工作时间,24小时运转的公司,当初地区工会来协调的另外一件事情是,三班制的员工一直工作时间是9小时,24小时三班制的是8小时一班,地区工会马上要求公司废除原来的9小时三班工作制度,此公司的员工就询问,是否原先的1小时可否似做加班要求公司给与一定的补偿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uai11(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10-01-16 1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