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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抵押担保

贷款到期,法院扣押房产,保管房屋方用于出租?利息还算???

贷款到期,法院扣押房产,保管房屋方用于出租?利息还算??? 请问我父亲于1996年用房屋抵押贷款后,因各种与当地政府部门的财务纠纷官司中胜诉,但得不到有力的赔偿执行,因此这中三角债务导致我父亲无力偿还银行,而后遭到银行追讨贷款至法院于1997查封房屋。由于无力偿还贷款,银行一直也未拍卖出去,但中途保管房屋方却用于出租他人(未经过我们)。现在我想偿还贷款赎回房产,应该是偿还截止查封前我父亲所欠的本金和利息还是利息一直叠加到现在所欠的本金加利息
  (我父亲于2004年已去世)
   万分感谢您的解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ouyang……(广西-柳州)
提问时间:2012-01-31 13:54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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