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请问应该依据哪个法律条款维护权利

请问应该依据哪个法律条款维护权利 各位法律专家,此前曾因为离婚后支付抚养费方隐瞒工作单位和收入,称其无个人收入,而使抚养孩子方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的诉讼请求,没有得到法院支持。需要借贷和救济才能维持孩子生活。现在(距离上次起诉超过两年了)已知其隐瞒了单位和收入,而且孩子还在高中上学,抚养孩子方再次起诉,要求从上次起诉时追加支付抚养费方应承担的抚养费数额。此前也在多个网站做了法律咨询,大家也都回答这样的诉讼请求能得到法院支持,在这里想问一下应该依据哪个法律条款?因为有的法官说要求增加以前的抚养费于法无据。但是我从网上知道有得到法院支持的案例,不过不知道是依据哪个法律条款. 
问题补充:请大家注意我问的是要求从上次起诉开始增加抚养费,与这次起诉间隔了两年以上了.大家大部分回答都说可以要求从那时增加抚养费,但以前我没问是依据哪个法律条款.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坐井(山东-烟台)
提问时间:2008-11-03 10:36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