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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储后,土地还能出租吗?租金由谁收取?
收储后,土地还能出租吗?租金由谁收取? 在第一次(5年中第一年)出租合同未到期,土地就被收储了。原出租方(原土地所有人)有没有权从新更改,签订第2份合同?有效吗?租金谁收?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教父弟(江苏)
提问时间:2012-01-29 10:30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何律师
2012-02-11 16:52
合同未到期即收回,可以认定为违约,要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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