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抢劫 故意杀人  刑事附带民事

抢劫 故意杀人  刑事附带民事 刑事附带民事
事件描述:2名高一的学生(犯罪嫌疑人)  一名95年9月18日生 一名96年2月3日生。于2012年01月12日晚至次日凌晨4点在被害人开的店铺(主营副食有几台电脑)内上网,于凌晨4点盗窃,被发现,继而实施抢劫杀人(先用水果刀刺伤颈部,继而用电脑耳机线勒住喉咙,之后把被害人按在 有水的面盆内 直至溺水死亡)然后将被害人反锁于门市内,13日8点半才被发现抢救无效死亡。
疑问:
1、这两名疑犯是否数罪并罚?因为他们将门反锁耽搁了抢救是否在量刑上从重,大概能判几年?
2、犯罪嫌疑人所就读的学校是否 管理失职(住校生) 让学生夜不归宿酿成大错,是否共同承担民事赔偿?
3、县城人均可支配收入9000元。请问在民事赔偿上可以申请那些赔偿?大概能赔偿多少钱?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jerryh……(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2-01-28 01:07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