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抢劫 故意杀人 刑事附带民事
抢劫 故意杀人 刑事附带民事 刑事附带民事
事件描述:2名高一的学生(犯罪嫌疑人) 一名95年9月18日生 一名96年2月3日生。于2012年01月12日晚至次日凌晨4点在被害人开的店铺(主营副食有几台电脑)内上网,于凌晨4点盗窃,被发现,继而实施抢劫杀人(先用水果刀刺伤颈部,继而用电脑耳机线勒住喉咙,之后把被害人按在 有水的面盆内 直至溺水死亡)然后将被害人反锁于门市内,13日8点半才被发现抢救无效死亡。
疑问:
1、这两名疑犯是否数罪并罚?因为他们将门反锁耽搁了抢救是否在量刑上从重,大概能判几年?
2、犯罪嫌疑人所就读的学校是否 管理失职(住校生) 让学生夜不归宿酿成大错,是否共同承担民事赔偿?
3、县城人均可支配收入9000元。请问在民事赔偿上可以申请那些赔偿?大概能赔偿多少钱?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jerryh……(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2-01-28 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