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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养10几只猫,1.猫屎尿恶臭污染空气2.猫叫声扰民

邻居养10几只猫,1.猫屎尿恶臭污染空气2.猫叫声扰民 邻居养10几只猫,并且经过城管、环卫、公安等部门的联合调查,而且还出具[答复意见] 书面文件证明:1.猫屎尿恶臭污染公共环境空气,干扰他人正常生活。2.猫的叫声,造成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是一个证据确凿的事实!
   请问是否可以依据下列法律条款中所指的两个十分清楚的条件:
1.法律条款中所指的动物:因为”猫”也是"动物",
2.法律条款中所指的”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因为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已经过联合调查,证明是一个证据确凿的事实,
3. 请问是否可以依据下列法律条款可以认定该邻居养10几只猫,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已经构成违法行为?
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d201……(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2-01-27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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