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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买卖纠纷

房产买卖纠纷 我朋友在准备将一套住房出售,办理过户手续时,房产交易中心指出,房产属我朋友和其前妻共有,需其前妻一起来办理。
但其前妻因各种原因不肯配合。现在,买方到法院起诉。
这套房子是我朋友和其前妻离婚时的财产,当时双方约定,房子归男方,孩子由男方抚养,但没有在法院的民事调解书上注明。事实上,离婚后,我朋友和孩子一直住在此房中。
那现在我朋友怎么办?他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他能通过买方的起诉,要求其前妻配合过户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bman(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0-01-14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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