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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分到的地有爷爷奶奶爸爸和我三个姑姑六个人的土地,现在要开发

以前分到的地有爷爷奶奶爸爸和我三个姑姑六个人的土地,现在要开发 以前分到的地有爷爷奶奶爸爸和我三个姑姑六个人的土地,现在要开发,我三个姑姑回来要补偿,她们都出嫁了,户口也迁走了,两个姑姑在婆婆家也分到土地,另一个姑姑是公职人员,我姑姑她们有权利要吗?如果没有,那该怎么分补偿款,我爷爷去世了,现在我奶奶一个户口我爸爸一个户口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山东-济宁)
提问时间:2016-08-01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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