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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经济补偿和加班费

经济补偿和加班费 我在博物馆干了5年,一年一签,临工,合同约定每天工作8小时,一周干5天,月薪900元。实际的是,我有半个月上上午班8:30-12:30,半个月上下午班12:30-17:30,从周一到周日。这是一般同事的上班方法。另外,我们男同事还要上半个月的夜班,从21:00到第二天8:30,晚上24:00后可以睡觉,每晚补贴10元。即是说,我半个月上的是12:30-17:30,另半个月上的是21:00至第二天的12:30,总工资是900+150=1050元,我现在不想干了,请问我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和晚上值班的加班费吗?(他每晚才给10元),谢谢!盼答。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powerm……(广东-肇庆)
提问时间:2010-01-12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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