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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造成公司损失,公司将我开除并赔偿损失而且还要缴纳罚款这合法吗?

因造成公司损失,公司将我开除并赔偿损失而且还要缴纳罚款这合法吗? 我今年26岁,是一家服装店店长,于2011.10月份进入该公司,有签过劳动合同,但是一直没有社保,在2012.1.16日晚我提前一小时打烊,带员工吃年夜饭(未向公司通报)后被公司发现,并给予我开除的惩罚和赔偿店铺在此期间的损失1000元另外还要罚款1000元,最主要的是我一个月的工资才两千多块钱,根本就没办法承担,请问这样的处罚合法吗,如果不合法我应该从哪些方面去进行维权,降低自己的赔偿额度,请帮帮我,谢谢......还有一点就是自我入职以来总加班超过200个小时,但是公司一直没有发过加班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irinam(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2-01-17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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