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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房产

婚姻房产 我是2010年年初结的婚,当时是我父母给的订金订了一套住房,10年11月份交的房,当时父母又给付的首付及交房时一些手续费和杂费,我办的商业贷款,是10年5月份下来的,从此我还每月房贷至今,11年年初装休的房子,装休过程父母又提供了大部分资金,我与妻子的收入除了正常的生活以外整个过程也没出多少钱,就以上这些情况我想问一下,如果我们离婚(现有一个1岁的女儿),这房产应该怎么算?对新婚姻法出台前和出台后分别会怎么判?是父母的还是我们夫妻共同财产,另外还有没还完的贷款怎么处理?还有,现在如果不会离婚,我想把房子公证到我父母自己的名下,可行吗?都需要什么条件,具体办理过程是怎样的?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rhelo……(宁夏-银川)
提问时间:2012-01-15 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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