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经济

国外供应商在国内的物流代理商和买方进口代理商可否为同一单位

国外供应商在国内的物流代理商和买方进口代理商可否为同一单位 举例:买方A,进口国外供应商B的试剂,C既做B在国内的物流代理商,又做A的买方代理负责通关,是否允许C同时做买卖双方的代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iaudr……(北京)
提问时间:2012-01-13 19:33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