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自我感觉公司制度严重违反劳动法
自我感觉公司制度严重违反劳动法 我公司每天工作8小时,现在强迫员工每周六也要上班(不算加班),经常因工作原因加班,加班时间有长有短(短的一小时左右,长的5~6个小时,甚至通宵),单位不给加班费,法定假日也经常加班,不给加班费,不加班还要处罚,加班按8小时一天算的话,我每年都有四五十天的加班,平时领导都说年底算,可是一到年底领导就说“管理岗位没有加班费”,还有就是生产岗位以前有加班费,可是现在也被领导给扣除了。现在又说所有岗位没有加班费,可以倒休,但是真要倒休的时候领导又说工作忙,不能倒休,总之就是以各种方法加大工作量,又以各种借口不对象相应的酬劳,现在又在现有待遇的基础上加上绩效考核(多数全是扣钱的,几乎没有奖励的)现在无语了,请专家帮帮忙~~是不是严重违反劳动法。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zwb198……(河北-沧州)
提问时间:2016-07-20 1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