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哺乳期内公司单方面停缴保险,我该如何仲裁

哺乳期内公司单方面停缴保险,我该如何仲裁 我与公司合同为2008年8月至2011年7月底,11年7月21日我生育宝宝,休了四个半月产假,产假过后由于无人看护宝宝,去公司向领导请假说明情况。由于目前无法上班,公司已单方面停交我的保险。生育津贴已提交社险,未报回。请问律师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我申请仲裁,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是该申请要求公司继续为我缴纳保险?还是应该要求经济赔偿,可以要求公司补缴我的保险至仲裁结果之前么?生育津贴是否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实际工资提前支付给我?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angel0……(天津-北辰区)
提问时间:2012-01-10 22:58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