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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求各位帮帮我

求各位帮帮我 我姨夫于二十多年前上门和我姨结婚,有两个女儿,现均已结婚。在十年前,姨夫和姨离婚,孩子归姨所有,但这么多年来姨夫没有抚养过两个女儿,十多年没有音信。因为在离婚前后那段时间,家里(外婆家)修建了一栋三层毛坯房,姨夫没有出资一分没出一力。离婚协议上也没有写房屋归其所有。而且两个妹妹,也对她们的父亲恨之入骨。现在姨夫突然回来说要住进家里,我妈坚决反对,姨夫就经常带人来家里闹事。但在昨天,我妈在做饭的时候,姨夫一行六人,翻围墙强行进入家中,用刀把手砍伤,全身用木棍打伤,并拳打脚踢。当时报了110,警察说这是家庭纠纷,他们不好管理,非但当时没有对姨夫进行拘留,只是教训了他的不当行为,放他走了,对我妈也只是说了一句做司法鉴定,连个司法鉴定的委托书和口供都没做。我在想,因民事纠纷而引起的伤害他人身体就不够成犯罪了么?为什么不拘留?还有像这样的事,我们应该如何处理?即便我们起诉告他伤害罪,量刑也不会很重,像他这样的流氓,就算坐牢了再出来一样会报复我们家,姨夫说,他必须要住到家里,不然他会天天来找麻烦。难道这种事情就没有解决的办法了么?这种日子,如何度过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vivian……(湖南-常德)
提问时间:2012-01-10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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