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公司以效益不好为由,扣除我20%的工资,我该怎么办呢?

公司以效益不好为由,扣除我20%的工资,我该怎么办呢? 我是一家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木制品分公司的木工车间主任。去年中旬,公司以效益不好为由,扣除我20%的工资。当时,分公司的总经理代表我们管理层签定了一份合同。合同的大概内容是到去年年底如果效益仍旧不好,扣除的20%工资将不返还。可是,去年十月份左右,原总经理因某些原因被辞退。期间换了2任总经理,也没有补签协议。现在要过年回去了,总公司仍以效益不好为由,不仅不返还扣除的20%工资,连12月份和1月份的工资也不发给我了。
请问,总公司那样的做法合法吗?我能要回我被扣除的工资吗?我该怎么办呢?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he_她(福建-漳州)
提问时间:2012-01-09 15:04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