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两次与公司签订合同 第三次公司以人员招满的理由不再续签 可以要求经济偿吗?

两次与公司签订合同 第三次公司以人员招满的理由不再续签 可以要求经济偿吗? 与公司2008年签订第一次合同  2009年签订第二次合同到2011年底 现在公司以职员已满为理由不再续签合同 可以要求公司进行补偿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hebecy……(上海-黄浦区)
提问时间:2012-01-08 19:41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