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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装修,工人受伤,判决是否合理

房子装修,工人受伤,判决是否合理 本人房子装修,将装修工程已包工包料的形式承揽给包工头 高某(无装修资质的个人),签有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工程款总价为5万。包工头又将其中的木工活包给 徐某 。
后徐某在装修过程中,操作气枪时,操作不慎,枪钉反弹,射入右眼,致伤残,经鉴定为八级伤残。
事后徐某将高某告上法庭,赔偿总额将近25万。一审判决,徐某和高某之间为雇佣关系,徐某操作不当,判承担30%,高某则承担70%。
高某不服一审判决,二审裁定发回重审。根据被告高某的申请,将我作为被告追加诉讼。二审判决,高某和徐某之间为承揽关系(高某是将木工活交给徐某承接,约定了木工活的总工程款,徐某自带工具施工,徐某的完成工作的行为具有独立性,徐某交付工作成果,高某支付报酬)。
我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委托给没有施工资质的高某,致使装修工程的安全与管理处于失控状态,其选任有过失,应当对徐某的损害承担相应的责任。高某作为个人,没有资质承揽工程,又将工程分包给没有资质的徐某,其行为同样有过错,对原告的损害也承担相应的责任。
而徐某没有装修资质,且在施工过程中有严重违反操作规范的行为,疏忽大意,具有过错,对自身的伤害承担主要责任,故判定原告自负损失的70%,高某和我各负担15%。

我想问的是,这样的判决是否合理?我负担的比例是否过大?如果上诉,我这边是否还有减少损失的可能性?
另外如果我一时无法拿出全额的赔偿款,是否可以按月给付赔偿款?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hysea……(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12-01-04 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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