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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

房子是遗产判决,当初的共同共有的人员子女是否也可以有份额?

房子是遗产判决,当初的共同共有的人员子女是否也可以有份额? 房子是当初遗产继承,当时其中四个子女共同共有2间房屋,请问这四个人的子女家属是否也有继承的份额。现在面临拆迁,是不是这四个人的子女也有安置的份额?能不能这四个人的子女再次进行析产?  另外面临强拆,而且开发商也承认的情况下,怎么打官司定罪?他们赔付了一些物品,人身损伤费用,但是我们可不可再追责?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拆迁(北京)
提问时间:2011-12-29 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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