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筑
房屋纠纷
房屋纠纷 廖律师:您好!
我是江西赣州兴国人,想向您咨询关于房产使用权的问题,由于我现在建的房子是爷爷留下来的,爷爷有三个儿子,分别将留下来的房屋平均分给了三个儿子,分成三份,分别为前面、中间、后面各一份,分给我爸爸的是前面那一部分,因是几十年的老房子,可以说是危房,在2006年新农村建设那年拆掉了属于我爸爸的那一份重新,毕竟那是爷爷留下来的,我们都不想让它倒掉,当时考虑到中间和后面那两家人出入的问题,特空了一扇墙没有砌墙。在2010年中间那部分倒了一扇墙,从2010年下半年开始中间和后面那部分都没有人居住,中间的在旁边建了一幢房子,已搬入新房,后面的也搬到靠后面的另一套房子,在2011也另建了房子,考虑到他们都已另建房子和安全问题,所以在2011年12月份想把那一扇墙砌起来,考虑到如以后他们有需要进出(现已没有从那里过),特留一扇门,但,砌墙的那天他们百般阻挠不允许我砌起来,甚至砌好的一点墙都被他们砸了,他们家的东西也放在我那里不肯搬走,说给他搬出来就把我家的玻璃墙砸掉,廖律师您说这样的情况我是否有权力将那扇墙砌起来,房产证里有注明是我家的。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zhangh……(广东-江门)
提问时间:2012-01-03 1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