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我们应该怎样维权

我们应该怎样维权 我是钟祥市家具厂的一名职工,由于企业经济效益不好自寻出路,现在企业要拍卖,改制小组拿的是1999年的文件按工龄500元买断工龄,请问现在都2012年了,生活条件和物价都没法比较了,这个文件还适应吗?中央就没有新的文件吗?我们企业的性质是国有企业,但职工又属于集体职工,并且我们拍卖的钱按这个标准执行的话还有余钱,并且蛮多,请问这合乎国家规定吗?我们应该怎样维权?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Ymh2760()
提问时间:2012-01-02 11:52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