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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2015年5月10日朋友借30000元,我给做担保,合同上写明连带责任

2015年5月10日朋友借30000元,我给做担保,合同上写明连带责任 2015年5月10日朋友借30000元,我给做担保,合同上写明连带责任,借款时口头约定3个月还款,当时扣除3个月利息后,就把剩余的钱交给了我朋友,现在我朋友跑了,我这钱该换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辽宁)
提问时间:2016-07-03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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