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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问题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问题 我与公司2008年7月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工种是呼叫中心的客服代表,工作中偶尔会因与客户的理解不同或观点不同而产生些争执,有次因客户的要求超出了公司的业务受理范围规定而没能成功办理而投诉我服务态度不好,公司要求我签警告书,并表示再犯就直接解雇,那可以作为解除劳动合同不赔偿的理由吗?前提是我并没有对客户有不礼貌的行为和没给公司造成经济上的损失.谢谢!另请教律师在劳动法里客户投诉服务问题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有哪些规定,非常感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mama35……(广东)
提问时间:2009-12-24 20:29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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