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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财产分割问题

同居财产分割问题 1994年3月王鹏和高燕未登记结婚便以夫妻名义开始同居生活,他们住在王鹏获赠的一套两居的房子里,当时王鹏22岁,高燕20岁,同居期间两人共同买了家电,共15000元共同使用。1995年王鹏去外做生意,赚了30万,在此期间,高燕写小说赚到3万,但在此期间王鹏在外面认识了李云,两人不久就正式结婚。
二者关系如何定性?那双方当初的共有财产怎样分割?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o(∩_∩)……(陕西-渭南)
提问时间:2009-12-22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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