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经济

如果公司变相裁员,我们的合同还未到期,就以放假逼我们自己的走

如果公司变相裁员,我们的合同还未到期,就以放假逼我们自己的走 公司从10月29号至11月30日放我们假,中间又要求我们回公司上一星期班。 
我们是拿月薪的,请问工资该如何算?是按工资条的实发工资还是应发工资,或是标准工资给我们呢? 
因为我们不满意公司的工资算法,所以我们请求劳动局帮忙协调,我们现在有二十多个人,劳动局告诉我们一定要30个人以上才算集体上述,不然就按个人上述来排。请问是这样子的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nd-ll(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08-10-30 10:0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