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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因不满公司岗位安排而辞职,需要赔偿公司的招聘费用么?

试用期因不满公司岗位安排而辞职,需要赔偿公司的招聘费用么? 您好!我是今年刚毕业的大学生,现在我还在试用期。劳动合同签订是“建设与维护”岗位,可两个月后公司实际让我转入“业务营销”岗位。我感觉职业发展不符合自己的定位,随即向公司辞职。公司说要我赔偿招聘费用6000元。请问,这个钱必须得交么?我能以什么理由拒绝缴纳这个招聘费用? 非常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XB6671(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1-12-24 09:2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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