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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法律赔偿问题

咨询法律赔偿问题 我原是一名矿井工人,当时正在上班,有一个人进来指名找我,我与他见面后我俩就开始吵起来。然后发生了打斗。我被那个人拿刀子捅了4刀,伤残鉴定结果6级伤残。对方构成呢个了轻伤。经法院处理最终达成协议。对方赔给我10万元。不追究法律责任。已告一段落。我想问;我所在的矿井单位,有没有责任赔偿我的损失。如果有大约是多少 ?我医药费花了30000元。工资每月3000员。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RO7403(山东-烟台)
提问时间:2011-12-23 17:2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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