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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对方欠我钱1年不还  该怎么起述他保障我的利益

对方欠我钱1年不还  该怎么起述他保障我的利益 2015年初和别人合伙各出一半钱买了一辆货车经营运输,我4月份生病退出,对方当时还了绝大部分钱给我,剩余的部分说给他缓两个月的时间,还我钱之前说他没钱了他要去贷款,涉及到利息的事,我为了快点拿到钱给他让出我2015年4月份应得的运费及我付出一部分贷款的利息。但是对方至今就不乐意还了,找各种理由推脱。他欠我2万3千元,之后给过我2千,因为丢个备胎和一件货,我自己给他减去3千元,另外给他出贷款利息6千元。中间他给过我2千,所以减掉之后他写了一个1万2的欠条给我。我这种情况怎么追回他欠我的钱,另外我现在如果不想全部承担丢备胎和一件货物的钱以及我答应他的我替他出一部分贷款利息,这样还可以吗?当时我只是口头承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mdd29……(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6-06-22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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