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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携带少量鞭炮被定危害公共安全罪可判几年

因携带少量鞭炮被定危害公共安全罪可判几年 我丈夫十年前因工头部受伤,经多年治疗虽有好转但头痛、眩晕、失眠、烦躁不安等症状一直没有消除,并有严重的精神抑郁症,从受伤至今无法正常上班,病情于2009年11月加重到本地医院治疗,近期因医院催缴治疗费到公司和领导协商不成发生争执,由于情绪激动无法控制自己携带少量鞭炮做出了过激行为,被当地行政部门拘留定为危害公共安全罪,不知可判几年。此程序可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紫蔷薇(陕西-汉中)
提问时间:2009-12-14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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