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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伤人致眼睛轻伤害付什么责任

过失伤人致眼睛轻伤害付什么责任 2011年11月26晚,我们因喝酒发生争吵,当时我俩都喝醉了,他先动手打我,我防卫导致防卫过重,将对方眼睛伤害,当晚我家人当他带到医院,现在还在住院,已有20天了。眼睛也大有好转,医药费用都是们家花的,已经花了1W多了。但是受伤人现在正在住院期间,晚上老是私自回家,从态度也不配合我们,如果我们现在不给他治疗,我付什么责任?如果在继续给他治疗,药费上他们家应不应该承担点。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IE1205()
提问时间:2011-12-20 13:0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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