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楼板漏水谁的责任
楼板漏水谁的责任 本人于2006年初从开发商购买此房,于2007年底装修入住。由于户型特殊,开发商修建房子时,厨房到卫生间的给水管道预埋在穿过客厅的现浇楼板内。近日跟我户型一致的七八家住户,均发现客厅的楼板存在漏水现象。
经与物管公司交涉,物管公司回答厨房至卫生间的给水管道是住户自有管道,且保修期已过,漏水问题应由住户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现想咨询一下开发商和物管的说法是否正确。请有关人士明示知情人士解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uoshu……(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1-12-20 12:44